液體?;返娜紵kU性
化學先生 / 2019-07-02
易(可)燃液體在火源或熱源的作用下,先蒸發(fā)成蒸氣,然后蒸氣氧化分解進行燃燒。開始時燃燒速度較慢,火焰也不高,因為這時的液面溫度低,蒸發(fā)速度慢,蒸氣量較少。隨著燃燒時間延長,火焰向液體表面?zhèn)鳠?,使表面溫度上升,蒸發(fā)速度和火焰溫度則同時增加,這時液體就會達到沸騰的程度,使火焰顯著增高。如果不能隔斷空氣,易(可)燃液體就可能完全燒盡。
液體的表面都有一定數(shù)量的蒸氣存在,蒸氣的濃度取決于該液體所處的溫度,溫度越高則蒸氣濃度越大。在一定的溫度下 ,易(可)燃液體表面上的蒸氣和空氣的混合物與火焰接觸時,能閃出火花,但隨即熄滅,這種瞬間燃燒的過程叫閃燃。液體能發(fā)生閃燃的最低溫度叫閃點。在閃點溫度下,液體蒸發(fā)速度較慢,表面上積累的蒸氣遇火瞬間即已燒盡,而新蒸發(fā)的蒸氣還來不及補充,所以不能持續(xù)燃燒。當溫度升高至超過閃點一定溫度時,液體蒸發(fā)出的蒸氣在點燃以后足以維持持續(xù)燃燒,能維持液體持續(xù)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該液體的著火點(燃點)。液體的閃點與著火點相差不大,對易燃液體來說,一般在1~5C之間;而可燃液體可能相差幾十攝氏度。
閃點是評價液體化學品燃燒危險性的重要參數(shù),閃點越低,它的火災危險性越大。